河川局官員涉弊交保 檢方抗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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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局官員涉弊交保 檢方抗告

2012年09月28日
摘錄自2012年9月27日中廣新聞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廉政署與高雄地檢署持續偵辦河川局治水工程弊案,第三波傳喚河川局官員與廠商共7人,其中第七河川局前任局長張良平等4人由法院裁定交保。廉政署主任檢察官高大方表示,法院沒有通知檢察官蒞庭就做出交保裁定,檢方決定提出抗告。

檢方聲押第七河川局前任局長張良平、第七河川局官員許朝欽、第四河川局官員莊啟源以及包商蘇昭博,高雄地方法院裁定莊啟源50萬交保,張良平30萬交保,許朝欽以及包商蘇昭博各以10萬元交保。廉政署高大方主任檢察官表示,法院在凌晨兩點召開聲押庭,卻沒有通知檢察官蒞庭,就在清晨四點做出四人交保的裁定,檢方決定抗告。

檢方偵辦河川局工程弊案,先後已經發動三波傳喚行動,已經羈押第六河川局副局長謝瑞章、以及2名陳姓和朱姓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