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預告訂定「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草案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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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預告訂定「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草案

2012年10月24日
本報2012年10月24日台北訊,林子晴整理報導

室內空氣品質網國人每人每天約有80~90%的時間處於室內環境中,室內空氣品質的良莠,直接影響工作品質及效率,因此室內空氣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影響應當受到重視。有效改善室內空氣品質,才能維護人體健康,因此年來室內空氣健康危害的議題逐漸被大家所重視。

為方便推動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環保署研擬「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草案,規範室內空氣中常態逸散,經長期性暴露足以直接或間接妨害國民健康或生活環境的室內空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優先規定計有9項,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細菌、真菌、粒徑小於等於10微米之懸浮微粒(PM10)、粒徑小於等於2.5微米之懸浮微粒(PM2.5)、臭氧。

環保署表示,考量公告場所室內空氣的品質應符合本標準,將依場所不同類別及使用特性,減少受管制的項目,未來公告場所應受管制項目將少於標準草案之9項,減低公告場所未來檢測成本,及法規發布所造成的衝擊。

環保署已陸續完成室內空氣品質管理之「辦法施行細則」、「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檢驗測定管理辦法」草案的研商會及公聽會,同時配合未來公告場所應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並推動室內空氣品質上網申報作業系統建置,有關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相關資料,未來將以網路傳輸方式上網申報,以方便民眾使用。

環保署並呼籲公告場所宜儘早準備作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以因應未來實施後,能符合本標準規定。並表示本標準草案將於26日後刊載於環保署全球資訊網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民眾可自上網參閱。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11月7日前email至hajchen@epa.gov.tw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