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明起禁帶燕窩入境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中國內地明起禁帶燕窩入境

2012年11月01日
摘錄自2012年10月31日南方都市報綜合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新版《出入境人員攜帶物檢疫管理辦法》明起實施,把燕窩列入禁止入境物名錄,違規罰款5千元人民幣。新辦法規定的禁止入境物新增了燕窩、土壤、轉基因生物材料等。

此外禁止進境物名錄也更加清晰,如禁止進境的動物產品中,舊辦法僅規定「蛋」,新辦法改為「蛋及其製品,包括鮮蛋、皮蛋、鹹蛋、蛋液、蛋殼、蛋黃醬等蛋源產品」。

舊辦法規定的禁止進境的植物及植物產品包括水果及茄子、辣椒、番茄果實,新辦法將範圍擴大至新鮮水果、蔬菜。

如果帶了燕窩,未主動告知機場檢疫員,被發現最高可罰5千元。不過,罐頭裝的燕窩旅客依舊可以帶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