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與雲林縣政府對六輕污染排放量數字發生爭議,雙方接連刊登廣告指責對方,環保署8日上午邀請雲縣府官員商討爭議處理方式。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級噪音管制處處長謝燕儒表示,雙方已就爭議部分交換意見並達成部分共識,將由縣府召開專家會議,確認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量的核算方式。但環保署仍認為,縣府應該就先前錯誤的數值公開澄清道歉。雲林縣副縣長施克和則表示,尊重環保署的見解,但數值錯誤與否雙方各有認定,目前暫時不考慮道歉事宜。
雲縣府7月25日發出新聞稿標題為:「環署未顧及中台灣人民訴求及健康生活環境,通過六輕4.7期環差報告,雲林縣政府深表遺憾」,這點讓環保署無法接受,因為六輕4.7期環差是「減量環評」,但卻被雲縣府指為「未顧及民眾健康」。
針對雙方在六輕VOCs排放量的歧見,謝燕儒強調,縣府本來就有依法管制六輕排放量的權力,據此管制六輕排放不得超過環評總量上限,因此不該出現雲縣府所稱超量的情事;此外,縣府引用環保署「台灣排放量資料庫」(TEDS)數據,自行加總出錯誤的數值,不該稱「資料來自環保署」,也不該據此錯誤資料說「六輕排放超量」。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處長謝燕儒說,由於雲縣府引用錯誤資料,至今未向外界說明澄清並向社會道歉,環保署認為縣府有責任及義務於近日向外說明澄清,這點也有轉達今天參與會議的縣府人員,他們會將環保署意見帶回縣府討論。
施克和接受電訪時表示,他對環保署召開記者會感到意外,不過基於環保署身為中央主管機關,是縣府環境事務的上級指導單位,因此雲林縣政府尊重環保署上述見解與看法。至於是否對環署所謂「錯誤數值」公開澄清與道歉,施克和低調表示,縣府的見解已經講的很清楚,因此目前暫時沒有道歉的打算。
不過施克和解釋,對於新聞稿標題指責環保署一事,縣府是基於表達地方基層聲音,縣府不反對六輕4.7期「先減量、後增量」,但縣府希望在六輕提出新的環評前,中央對CO2、細懸浮微粒(PM2.5)等排放量應儘快訂出標準,才能真正保障民眾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