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美麗灣違建 捍衛法治國尊嚴 全國學術界連署聲明 | 環境資訊中心

拆除美麗灣違建 捍衛法治國尊嚴 全國學術界連署聲明

2012年11月14日
作者:「拆除美麗灣違建、捍衛法治國尊嚴」全國學術界連署

攝影林國勳。刺桐部落提供

位於台東縣都蘭灣杉原海水浴場用地的美麗灣渡假村,從送件、環評到興建種種不符程序正義的行徑,堪稱我國環境開發史上最惡劣之案例。本案歷經多次司法訴訟經行政法院判決定讞應勒令停止一切開發行為、環評結論撤銷且建照自始無效。內政部長李鴻源於10月5日表示:根據法院判決,美麗灣渡假村為實質違章建築。然而日前台東縣政府行文內政部,仍堅稱美麗灣渡假村之建照為合法,因此拒絕拆除這座屹立海灘的違建。甚且,台東縣政府目前仍繼續進行環評作業,試圖以補足環評程序缺失之途徑就地合法化此一非法建築。

事實上,美麗灣案多年來存在各項爭議。首先,業者刻意切割開發基地面積規避環評法之規定。甚至業者在環境影響評估前便先進行主體開發工作。然而以上的違法行為,若非台東縣政府多年的護航或輕忽,實不可能演變至今無法收拾的地步。此外,同樣讓人質疑的是,美麗灣案在無法掩飾其開發規模後,終於進入環評程序,然而由縣府主導的環評程序刻意略過種種程序與規定,最後導致法院裁定環評無效的判決。只是這個重大代價似乎仍喚不起縣府對程序正義的重視,在2012年6月台東縣政府執意重啟環評的過程中,環評委員會依然缺乏社會與文化背景的委員,會議通知與依法需上網公布的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仍然來得太遲,縣府有意在民間措手不及的情況下掩護環評案過關。這個做法,充分暴露地方政府不惜與中央對抗、無意尊重法律裁判的態度。

在本案中,多年以來由於中央政府漠視、地方政府的枉法與不作為,因而縱容了美麗灣的惡例,實已經嚴重傷害我國法治國之基礎。而今,若繼續任由台東縣政府任意曲解法令,視行政法院之定讞判決為無物,未來全國各重大開發案都可起而效尤,環評將淪落為業者護航的橡皮圖章,那麼環評法的存在還有任何意義嗎?我國法律還有任何尊嚴嗎?

為捍衛環評程序正義與我國法治國尊嚴,因此,我們針對美麗灣案的後續處理,提出以下重大呼籲:

中央應善盡對地方主管機關之監督職權:若台東縣政府逾期仍不依法拆除違建,中央應依《地方制度法》「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之規定,代行拆除美麗灣渡假村違建。

台東縣政府針對違建所欲補行之環評程序,乃典型之「就地合法化」措施,已經徹底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之基本立法意旨,應立即停止; 呼籲台東縣政府10位民間環評委員在違法建物未拆除前,拒絕審查美麗灣案,若縣府執意召開護航環評會,請委員務必堅守學術尊嚴,予以作成不應開發的結論。

目前都蘭灣地區已有數個大型開發案正在醞釀,加上附近山坡農地之炒作與民宿觀光之發展,若只有開發而無管理,當地珊瑚礁生態體系恐將不保,不利永續發展與綠色經濟,呼籲行政院立即推動都蘭灣政策環評,同時考量國土規劃、觀光發展、海岸環境生態保護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發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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