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發展實施方案 月底審查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花東發展實施方案 月底審查

2012年11月15日
摘錄自2012年11月14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經建會14日表示,預定11月下旬陸續針對台東及花蓮縣所提的綜合發展實施方案(草案)召開審查會議,再盡速提報行政院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討論後,陳報行政院核定。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依據「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規定,行政院應訂定「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作為推動花東地區發展的上位指導,並由花、東二縣政府擬訂4年1期的綜合發展實施方案據以推動落實,行政院已核定。

官員表示,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為10年新台幣400億元經費,原則上每年編列40億元預算,102年則先編25億元,至於花、東各多少預算,要看提報的發展實施方案而定。經建會表示,依據「先提報、先審查」原則,目前預定11月20日先召開台東縣綜合發展實施方案的研商會議,12月初召開花蓮縣研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