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水區部落通電 維持基本人權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行水區部落通電 維持基本人權

2012年12月02日
摘錄自2012年11月30日中央社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桃園縣大溪鎮崁津部落30日終於通電,雖然在河川行水區內居住仍屬違法,但桃園縣盼能在人權考量上,盡力取得協調。

對於部分質疑在河川行水區內,協調住戶電力是否違法,桃園縣原住民行政局表示,部落目前所居住的地點,從最早的河川旁土地遷移到目前區域,雖遠離洪水警戒線,但仍屬於違法區域,未來還有一段路要努力。

桃園縣長吳志揚則希望在尋求部落遷徙過程中,能維持人權的基本需求,在完成通電後,未來也會努力爭取通水與門牌編號。

崁津部落頭目張清林與撒烏瓦知部落頭目張進財在多年前,都曾經為行水區的房屋遭拆遷而理髮抗議,他們表示,抗議也很無奈,只是為了能遷移到最安全的地方。

崁津、撒烏瓦知部落分別住有37與13戶,約200多名阿美族原住民,他們從民國72年起陸續從東台灣遷移到大漢溪旁,部落最大長者約70多歲,平均年齡超過5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