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立委籲修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立委籲修法

2012年12月04日
摘錄自2012年12月3日公視新聞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日前台南市一家電子遊樂場發生男童割喉命案,兇嫌行兇手法相當慘忍,更凸顯電子遊戲場的管理漏洞。立委王育敏提出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修法訴求,包括未滿15歲孩童需由家長陪同,以及普及電子遊戲場距離校園至少1000公尺等規定,以避免類似不幸事件再發生。

方姓男童在電子遊樂場慘遭殺害,兇嫌殘忍的手法,令各界譁然。曾姓嫌犯落網後供稱,他和男童不相識,因為自己失業、有精神困擾,而且認為殺人不會被判死刑,才鎖定容易下手的兒童隨機殺人,而這起事件也再次凸顯電子遊戲場的管理漏洞,立委主張應比照網咖管理規定修法。

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表示,現行的電子遊戲場的管理條例並沒有特別規範15歲以下的孩子,需大人的陪同才可以進入,這的確是一個漏洞跟空窗。

立委也批評,依照目前的規定,電子遊戲營業場所距離高中職以下只要50公尺,而這次發生意外的地點竟然就在學校對面。另外,現行的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雖然規定,同一個營業場所不得混合普通級、限制級經營,但如果同一樓層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只要以分間牆區隔就能規避。

對此,經濟部專門委員楊淑玲強調,這兩個營業場所一定要有不同的出入口,藉此避免人員的流動混雜。至於同一個地址是否有徹底的分離,將會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