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推金融法 盼保原民權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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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會推金融法 盼保原民權益

2012年12月16日
摘錄自2012年12月14日中央社台北 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金融科長謝仲南14日表示,原住民因為對金融概念不甚了解,在2007年曾爆發有200多名原民因對貸款、還款等相關金融法律不熟悉,在彰化芳苑鄉新寶社區安家新村購屋,但因貸款的銀行並沒有確實做到徵信的查證,使得多名購屋的原民欠下債務。

謝仲南表示,一名住在南投山區部落的媽媽,原本住在南投,但卻到離家200多公里的安家新村購屋,這名媽媽有3個小孩,右手已截肢、每天打零工,但銀行的徵信報告卻表示這名媽媽每個月可賺新台幣5萬元,讓她貸款200多萬,但事實是,這名媽媽沒賺那麼多,後續根本無力償還。

謝仲南指出,當初原民會也因為是信賴這間銀行,因此是看徵信報告在為這些貸款的原民當保證人,而最後當貸款的原民無法還款,讓原民會恐面臨代為償債。

原民會主委孫大川也提出要成立原住民銀行的構想,期望未來能依原民個案條件,提供微額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