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07日
摘錄自2013年1月4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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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4日表示,憲兵除役軍犬,具備專長犬隻優先由現役及退伍領犬員認養,或由軍方終身養護;無專長犬隻將於憲兵全球網站公告一般民眾實施認養。
此外,有立委和動保團體日前探訪憲兵軍犬組時,發現有2隻軍犬骨瘦如柴,立委後來自掏腰包送給憲兵司令部兩袋狗食,希望為狗狗加菜。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羅紹和對此表示,憲兵指揮部軍犬訓練方式依國軍軍犬育訓用教範實施訓練,並參照國內關稅總局緝毒犬中心、保一、保三總隊警犬小組及屏東科技大學工作犬學校訓練方式施訓。
他指出,有關犬隻飼育經費,憲兵依據國軍軍犬飼養費給與標準編列,可滿足目前犬隻實際需要;飼育方式則徵詢專業獸醫師意見,採購成分具蛋白質達22%以上飼料,以增進犬隻營養補充。
對於除役軍犬,羅紹和強調,年齡屆滿8歲犬隻經完訓具備偵察爆裂物專長且擔任實際執勤,優先開放現役及退伍領犬員認養,其次開放友軍單位具同等資格者認養,若領犬員無意願認養,則於軍犬組終身養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