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16日
本報2013年1月4日綜合外電報導,徐婉螢編譯,翁御棋審校
中資湧入,收購日本森林,造成當地危機意識的高漲,日本當局為了保護水資源和加強控管,包括北海道和另外3個縣,制定了收購土地的相關條款,其它9個縣也開始檢討規章。但至目前為止,尚未有自治團體實際去確認買家收購水源地的目的。
日本媒體報導,中國的資本陸續併購日本的企業和投資當地的不動產,約從3年前開始,對於中國經濟實力的不安日漸加深,加上收購水源地是否會造成源頭枯竭的疑慮,這類危機意識在政界和媒體圈內逐漸擴散開來。「中國是否正在物色日本的水源地?」、「北海道的森林被香港收購」等報導陸續出現,在2010年時,林野廳發表了一項聲明,經過查證約有30件外資併購森林的案子。
北海道預計今年3月將會實施全國首見的條款,而埼玉縣、群馬縣和茨城縣3個縣將隨後跟進。條款主要目的在明確規範外資購地行為,申明如果購買的土地為水源地,不管是國內的資本還是外資,都有事前提出申請的義務,如有違反事宜,將公布企業和個人名稱。埼玉縣知事上田清司表示,「外資收購土地應要有一定的限制」。
※ 參考資料:朝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