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18日
摘錄自2013年2月17日優活健康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年期間,許多民眾可能會利用這段喜氣洋洋的日子,汰換家裡的舊車買新車,對此,環保署呼籲民眾,買新車後,記得把不要的舊車,交由合法的回收商,不僅可以保護環境,也能夠領取環署所提供的廢車回收獎勵金。
環署指出,民眾如要回收廢車,可經由以下兩步驟完成,第一步,「找回收商」,經由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或資源回收網(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回收商。第二步「拿聯單取車牌」,約定拖車時,提供車牌號碼及車主身分證字號給回收商登錄,並於拖車時向回收商索取車牌及「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最後環署呼籲,民眾務必將廢棄車體交由合法回收業者進行回收以及完成車籍報廢手續。另外索取「行政院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可以作為車體回收之證明,寄回聯單還可向該署申請一筆廢車回收獎勵金(車齡10年以上廢汽車可申領獎勵金1,000元、車齡7年以上廢機車可申領獎勵金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