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可能接獲一項錯誤的訊息,說文林苑王家敗訴,上周五(3月8日)法院來測量拆除王家貨櫃組合屋。
本人詹順貴律師,乃現今王家委任律師,澄清如下:
一、去(2012)年3月28日強拆王家後,我們曾提出都更條例第22、36條規定違憲的釋憲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尚未作出解釋。
二、我們也對台北市政府的代拆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湊巧的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訂在拆除滿一週年的今年3月28日舉行最後的言詞辯論,歡迎記者朋友前往瞭解報導。
三、可能是同意戶所傳出的敗訴消息,乃是王家針對他們的房屋是否存有建築線乙事,聲請再審。而眾人皆知,我國乃至全世界司法制度,聲請再審與非常上訴,成功機率微乎其微,所以王家的再審聲請被駁回,早在預期之內,只是我們不放棄任何一絲一毫可能可以維護家園的機會。
四、至於本次士林地院的現勘測量,乃是建商樂揚公司主張王家無權占有自己的土地為由,訴請士林地方法院排除王家對自己土地的占有。法院在訴訟過程,一定要測量王家占有的位置與面積而已,但因同意戶亂放消息,所以士林地院決定取消該日的現勘測量。最後訴訟的勝敗,縱使不樂觀,也需歷經三審才會定讞,現在論定,為之過早。
現今最熱的核四公投新聞,大家批評最烈是我國的鳥籠公投法,以高門檻雙重多數決扼殺真正民意。而都更條第22條的多數決,則是由實施者為自己量身訂做劃出對自己主張有利的區域範圍裡的多數決。這是另一種框住多元意見的鳥籠,透過事先預知並劃出區域範圍,為實踐特定立場的利益,而以形式上的多數宰制剝奪少數的意願,簡單地說只是一種多數暴力的階級利益!
同意戶的處境,固然值得同情,但騙他們、害他們的是建商與北市府,王家自始至終為了不過是保護屬於自己的家園,從無積極行為使同意戶受騙、受害,何辜之有?反而是同意戶為圓自己夢想,以剝奪王家意願、拆除賤踏王家家園為跳板,還理直氣壯!大家本是鄰居,相煎何太急!同意戶是否責怪錯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