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11日
摘錄自2013年4月10日國立教育廣播電台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江翠國中「肉身護樹」事件暫時告一段落,新北市政府承諾在3個月內,將保護樹木條文納入各工程合約中,農業局今天 (10)透露,市府已召開第一次跨局處會議,討論條文規範,初步決議,未來承包商必須參加有關保護樹木的講習,開工時,要事先通知市府相關單位,如需移 樹,農業局將派人到現場監看。
這場會議由新北市政府秘書長陳伸賢主持,參與的局處橫跨農業局、教育局、工務局、水利局、環保局、城鄉發展局、地政局等單位,農業局綠美化環境景觀 處處長陳淵泉表示,會中達成幾項共識,相關建設在設計、規劃之初,能夠盡量避開樹木就避開,如果需要移植樹木,就該依照原本的移植計畫辦理。
另外,承包商在開工前,原本就要參加採購處的講習,往後,講習內容將加入保護樹木的課程,並且會把樹木保育的規定放上網,開工後,也將由工程主管機關,進行三級品管查核制度,如果沒按規定就會處罰,未來有關環評、都更的案件,也將比照辦理。
陳淵泉說:「如果監造單位沒有按照樹保規定,來監造這個工程,假如有樹要移植,沒按規定來做,就是監造不實,就按照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如果承包商沒有按照合約裡的樹保規定來施做,最嚴重可列為不良廠商,送101來辦理。」
他指出,預計兩個禮拜內,再召開第二次跨局處會議,討論細部的條文內容,希望不用等到3個月,愈早定案就愈早實施。
工務局主秘詹榮鋒表示,江翠國中工程目前還有27棵樹要移植,市府已聽從樹醫生的建議,將等到5月的氣候,較適合移植之時再做移植,並將派市府人員監看移樹過程,現階段先進行工程週邊作業,整體期程原則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