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管處自承3怠惰 處分13主管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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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管處自承3怠惰 處分13主管

2013年05月12日
摘錄自2013年5月10日聯合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悠活渡假村未環評先營運,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自承「有三個行政怠惰」,9日召開考績委員會自請處分,追溯懲處悠活營運迄今14年歷任13名主管。

「只能說很衰!」被懲處官員私下表示,此案不是少數人就能擋得住,背後隱約有股「看不見的力量」。任職兩年的現任處長陳貞蓉也在列,陳貞蓉說自己督導不周,也有責任。

至於三個行政怠惰,墾管處副處長李登志表示,悠活1999年營業迄今,當時的建管權在屏東縣政府;但墾管處是第一線的土地管理機關,明知悠活違規經營旅館,卻未向縣府舉報,是第一個行政怠惰。

2002年接手建管權後,可依建築法或會同縣府處理,卻未積極處理是第二個怠惰。

他說,悠活一、二區在2006年取得旅館執照,申請三至六區時,墾管處在2008年兩度請示環保署,是否應視為一體必須環評;環保署回文一至六區要環評,墾管處直到102年四月才送件,拖了五年,是第三個怠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