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掛牌督辦今年首批21起環境違法案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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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掛牌督辦今年首批21起環境違法案件

2013年05月14日
摘錄自2013年5月14日新華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河北省環保廳於14日記者會公布全省「查非法排汙、超標排汙、惡意排汙」的執行結果,並且決定21起案件掛牌督辦,22起案件要求限期改善,11起案件實施行政處罰,4起案件移送省監察廳。

案件的違反事實包含企業欠缺汙染治理設施,或是在建設專案中設計、施工、開始使用等階段,未經環保部門驗收防治污染設施,又或是透過滲坑、暗管不當排放廢水等事由。

省環保廳執法時發現,「十五小」、「新六小」等小企業的反彈是一大問題。省環境執法監察局局長表示:「因其建設簡單、移動性強、投資小,因而反彈性較強,我們對此的態度是發現一起取締一起。」

省環保廳目前也致力落實環境管理責任制,加強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屬地的環境監管責任,以達到橫向與縱向網格化的監管模式,另方面,亦加強科技與智慧化管理,以擴大線上監控企業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