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宰活禽全面啟動 賣活禽也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禁宰活禽全面啟動 賣活禽也罰

2013年05月17日
摘錄自2013年5月17日聯合新聞網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7日起實施屠宰場外禁宰活禽政策,昨天在高雄各地傳統市場活雞攤商照常營業,業者說,今天起雞肉照賣,只是不在現場宰殺。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衛生局從今天起啟動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積極稽查,並提供民眾檢舉違法屠宰活禽專線電話,希望透過聯合稽查與民眾提供資訊雙重措施,杜絕禽流感可能經由活禽屠宰擴散的管道。違法屠宰活禽專線電話 (07)7902360。

許多民眾喜歡買現場活殺的雞,昨天有不少民眾詢問是否還賣雞肉,業者說,「照賣啦,只是沒有在現場宰殺,一樣是新鮮的! 」

有土雞城業者憂慮屠宰廠將無法負荷大量代宰訂單,高雄市農業局要大家「不用擔心」,根據市府經發局市場管理處統計,高雄市合法登記的雞肉攤有117家,若以每家每天委託屠宰場殺30隻雞計算,屠宰廠每天得處理3500隻雞,目前高雄地區的電宰廠一天可宰殺2萬5千隻。

也有業者擔心每天委託屠宰場代宰雞隻不多,可能被拒,農業局回應說,已鼓勵攤商直接找有跟雞肉大盤商合作的屠宰場,一次買多一點雞隻,放在冷凍庫,就不必每天都買雞。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提醒消費者購買禽肉時,務必認明「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可確保來自於屠宰場,且經防檢局派駐的獸醫師檢查合格的衛生安全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