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無消費日的新選擇 認識「能源之星」還可參加抽獎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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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無消費日的新選擇 認識「能源之星」還可參加抽獎

2003年12月01日
本報訊

世界各地的無消費日活動紛紛在上週展開,同一時間,一年一度的資訊月活動也於上週六(11月29日)在台北世貿中心展開。面對各式各樣琳瑯滿目的電子消費產品,除了價位、性能的考量之外,在無消費日的省思下,其實我們也可以有另外一層選擇。

環保署為了宣導民眾對「能源之星」標章的認知,開始於上月26日起展開網路有獎徵達活動,凡是在12月底前上網回答問題並完全答對的網友,將可參加抽獎,獎品包括液晶顯示器、印表機等大獎(網址: www.energystar.org.tw )。配合資訊月活動,環保署也在展場設攤,推廣介紹民眾認識這項通行國際的能源之星標章。

能源之星標章(Energy Star)是由美國環保署在1992年所推動的,目的是希望透過能源之星標章制度,推廣省能產品,進而推動節約能源及降低發電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目前這項標章已成為國際通行標準,除美國外,世界其他國家如歐盟、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及日本等均已與美國環保署進行合作。現在民眾只要打開電腦,絕大多數都可在螢幕上看到「Energy Star」標誌。在美國,民眾的標章認知度已高達50%,而具有標章認證的產品,市場佔有率亦達70%以上。

我國環保署於1999年7月,與美方簽署「能源之星換函」,獲美國環保署授權使用並管理台灣地區「能源之星」標章相關事宜,正式引進該項標章制度,並優先推廣辦公室電子產品,包括電腦、顯示器、傳真機、印表機、影印機與掃瞄器與多功能裝置六大類。台灣目前已有31家廠商、超過590件產品獲得此項標章,詳細資料可上環保署能源之星網站取得。

據環保署統計,台灣推動能源之星標章的成果,在去年度整體節能效益為每年約節省14億度電力,相當於節省新台幣46億元的費用;此外,相對亦減少每年93萬噸CO2排放,效益相當於種植42萬英畝樹木,或減少20萬輛汽車一年的CO2排放總量。

環保署呼籲,「能源之星」標章幾乎已形成國際規範,擁有「能源之星」使用權與否,也幾乎成為產品行銷國際的通行證。因此,「能源之星標章」的動態,尤其是新規格的制定或舊規格的修正,對於外銷廠家的市場競爭力,都將產生重大的影響,國內廠商須及早因應。目前台灣受理標章申請的窗口為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該基金會強調,廠商只要備妥相關資料填寫申請表即可,完全免費。

另外,環保署也首度針對「能源之星」產品在台灣的市佔率做調查,調查結果為:桌上型電腦佔34.5%,筆記型電腦43.2%、監視器88.1%、印表機66.4%、掃瞄器69.5%、傳真機22.5%、影印機44.2%、多功能事務機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