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爆發團膳配菜廠商涉嫌印製並張貼假的「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並把雞鴨等肉品供應給雲嘉彰投等多達40多所國中小學,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陳宏瑋今早指揮台中市調查處,帶回兩家食品廠及印刷廠負責人漏夜偵訊,廠商辯稱是因標章不夠用才自行印製,但肉品來源是合法,今晚訊後陳姓食品廠被依偽造文書罪,諭令5萬元交保,其餘人均請回。
兩位食品廠負責人14日晚接受檢察官複訊時異口同聲喊冤,並強調他們供應的肉品來源是合法屠宰的,他們供稱,公司向合法屠宰廠商大量採購檢驗合格的雞鴨肉品,但送來的整箱肉品只在紙箱上貼有一張合格檢驗標章,但因各校購買的數量不一,加上學校規定肉品須貼有合格檢驗標章,在進行分裝時,因標章不夠用,所以才自行印製貼在分裝的紙箱上,肉品來源絕沒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