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24日
本報2013年6月24日綜合外電報導,翁御棋編譯
據NHK報導,有鑑於前年發生的巨大地震及各地相繼發生的豪雨災害等教訓,日本政府從去年開始階段性地修訂災害對策基本法。6月17日,參議院表決通過《災害對策基本法》修正案,根據此項修正,自治體可針對在留在室內以保護自身安全的民眾,藉由發佈避難勸告及避難指示,對此類在室內的民眾進行指示。
在災害對策基本法通過之前,對於自治體而言,「避難」是定義成從自宅開始往其他地方移動的過程;但在豪大雨下,在市街浸水的區域中,此類的避難移動過程有很大的危險,輿論認為,之前的法令認不符合現實防災遇到的狀況。
此外,在災害對策基本法中,為了對高齡者或身障者等個人避難不便者有更明確的災害支援,市町村被指示需對此類個人避難不便者編訂名簿之義務,在得到本人同意的狀況下,消防或民生委員等可更進一步對這類人士提供協助。
報導指出,改正後的災害對策基本法將在一年內施行。此外,在17日號的會議中,參議院並通過《大規模災害復興法》,其中訂定在大規模災害發生時,為災後重建及復興所需的事務手續將可予以簡化,自治體的業務亦可由中央政府代行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