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8月11日
作者:哨兵
負責清水山區水土保持工作多年,經歷過中二高四十萬頓垃圾出土事件,當時與清潔隊長曾笑稱我們倆是垃圾觀光團的導遊,引導過廖永來縣長、法務部長葉金鳳及檢查總長到過掩埋垃圾的現場勘查,如今中二高就將通車;知道民眾對於山坡地的利用是先挖土石去賣,再採計車收費的方式讓人填垃圾,最後再將這塊垃圾地皮賣掉,像這樣的做法,一塊山坡地最少可以賺三次錢。
而不管是挖、是填或是埋,一定會用到的工具就是怪手,所以曾三番兩次在正式的會議場合提案以車牌的方式管理這些大型的施工機具,也曾以機關名義行文建議,但結果都是「錄案存參」,翻成白話文就是先記錄下來、存檔以供以後參考,怎麼樣,好聽吧?在公文用語中,這其實等同「不可行的建議,打入冷宮伺候」!
因為山中人煙稀少,偷到垃圾的情形猖獗,所以主管山林的林務局就以圍籬的方式,以鐵絲網二十四小時管理山區的林地,果然從此就沒有人在此界線內倒垃圾了 - 他們都跑到沒有圍的地方去倒!最近,有人提出一個更絕的想法,那就是管制所有的大卡車進入清水的山區,如此一來,整個山區的濫倒垃圾行為應該就可以降到最低了,這真的是一個好辦法。
方法有了,做得到嗎?很難!
看過一條山溝的源頭被垃圾填滿,變成一條道路,但附近的居民卻多無言以對,頂多在私底下抱怨幾句就過去了,他們最常回應我的是:「啊,沒有用的啦。」可是我與清潔隊長常想的是:「如果居民同意,政府以垃圾掩埋場的方式設置,起碼會達到一定的環保要求,當地及鄰近的里還能有垃圾基金可以用來建設地方,可是政府不會提出這樣的構想,因為經驗告訴我們,民眾一定會為此力拒、發動抗爭。」我們的民眾就寧願眼睜睜的讓違法者以偷倒的方式,填滿一個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