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法修正草案二次徵民意 公益訴訟主體成焦點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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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法修正草案二次徵民意 公益訴訟主體成焦點

2013年07月23日
摘錄自2013年7月23日京華時報 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法修正案因關乎社會環境污染、公眾身心安全而備受社會關注。已經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的環保法修正案草案,近日經全國人大官方網站第二次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

中國現行《環保法》於1989年頒布實施,原有條款因不足以規範,中國全國人大環資委員會於2011年委託環保部起草《環保法》修改草案,並要求對對環境影響評價等8個方面的內容進行修改。第一版草案內容受到廣泛質疑,環保部、法工委甚至環資委內部都存在諸多不同意見。2013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舉行,二次審議的《環保法》修正案草案。此次修訂,立法部門將「環境保護是基本國策」寫入修正案草案;對違法排汙企業擬「按日計罰」;增加環境監測制度「建立環境資訊共用機制」的規定,以及其他議題。

在第二次審議中,最大爭議點為指定公益訴訟主體。草案二審稿中將環境維權的公益訴訟主體確定為中華環保聯合會一家,此點引發公益界、公益律師及法律學者的強烈不滿,有輿論質疑中華環保聯合會「壟斷」環保公益訴訟的主體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