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國家自然公園 市府槓屏東林管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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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生國家自然公園 市府槓屏東林管處

2013年08月26日
摘錄自2013年8月26日自由時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市政府向內政部提案籌設美濃國家自然公園,林務局屏東林管處是最大地主,有近800戶承租人,屏東林管處8月25日在美濃向承租人舉辦說明會,高市都發局欲發言澄清,卻遭林務局拒絕,引發都發局強烈不滿。

都發局發表聲明強調,美濃國家自然公園範圍包含林務局轄管的黃蝶翠谷46至52林班地,及美濃山地景、客家文化、歷史古蹟等,已跳脫林務局權責的單一林業管理面向,呼籲林務局摒除機關成見,以回應美濃地方長久以來的期待。

都發局都市開發處處長王正一指出,林務局屏東林管處25日召開黃蝶翠谷林班地承租戶權益說明會,刻意曲解美濃國家自然公園規劃的土地分區管制規定,誤指一旦劃入國家自然公園,一般景觀區及特別景觀區的採集竹筍等行為將受限制,他要發言澄清卻遭制止。

林務局屏東林管處則表示是誤會一場。據了解,林務局原本傾向成立黃蝶翠谷自然保護區,取代美濃國家自然公園方案,但因承租戶認為二者都會影響國有林地承租戶生計,希望維持現狀,因此林務局目前的態度轉向「保留現狀、積極管理」。

25日的說明會上,共有100多位承租人參加,大部分承租人表示租地是他們重要的生計來源,希望維持原狀,保留承租權,不要影響權益。

屏東林管處處長黃妙修表示,黃蝶翠谷與國內許多自然保護區域最不同的地方,就是區內有將近一半的土地都是承租地,將繼續找出最適合美濃的獨特模式,同時使黃蝶翠谷未來規劃更符合保育與民眾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