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提醒:鋁箔包與廢紙品應分類回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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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提醒:鋁箔包與廢紙品應分類回收

2006年06月08日
本報訊(莫聞報導)

環保署調查顯示,過去一年鋁箔包使用量約21億個,而約回收8億個,回收率不到四成。環保署提醒民眾,廢鋁箔包不是垃圾,也不屬一般廢紙品,廢鋁箔包是可以回收再生利用的。

鋁箔包容器包含有紙、聚乙烯及鋁箔等三種材質,其中紙約佔75%,聚乙烯約佔20%,鋁箔約僅佔5%。由於鋁箔包是複合材質,常被民眾誤認為非回收項目,或是被當作廢紙回收。但環保署指出,鋁箔包在後端再生處理時,往往需較長時間進行散漿及去除污渣等處理程序,因此若能在分類和廢紙品分類打包,將可提升後端再生處理的品質。

由於鋁箔包所含紙類材質的纖維係屬原生長纖,纖維品質良好,所以許多大型紙廠多能採用廢鋁箔包摻配於相關製紙原料,再製成芯紙,灰、白紙板、水泥袋等紙製品。資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容器組組長鄭陳龍表示,目前國內有苗栗的連泰紙業與彰化的隆成紙業在收受廢鋁箔包容器後端處理,與目前回收量相較,處理容量仍綽綽有餘。

至於鋁箔包的鋁質是否要回收再利用?鄭陳龍表示,目前這在技術上沒有問題,但在規模上仍不夠,未來若能納入塑膠軟管、餅乾包裝等廢棄物,則較有可能有廠商願意投入。

環保署呼籲,使用後的廢鋁箔包,可以壓扁再回收,建議消費大眾回收三步曲為「喝完;拉平;壓扁」再投入家中自備的資源回收袋,一併交給資源回收車或超商的販賣業回收點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