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治芬擬停用焚化廠 張國龍:尊重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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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擬停用焚化廠 張國龍:尊重

摘錄自6月13日聯合報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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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治芬對於雲林縣垃圾處理,決定採取外運焚化方式。縣府將把「地方垃圾外運焚化計畫」報中央核准後,開始進行垃圾外運其他縣市焚化的作業。縣府的決定,等於宣示停用林內焚化廠,而另作他途。環保署長張國龍12日在雲林縣府表示,林內焚化廠是否啟用,環保署尊重地方政府的決定。

張國龍並說,環保署正在推動「零掩埋政策」,亦即目前垃圾掩埋場,不再掩埋垃圾,而是平時備而不用,以便處理颱風帶來的大量垃圾。縣長蘇治芬表示,雲林縣的垃圾處理,除了台西、麥寮運送六輕焚化廠,將採取外運焚化方式,即「雲南」鄉鎮地區垃圾「南運焚化」;「雲北」地區鄉鎮垃圾「北運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