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偷排 高市計算不當利得一億多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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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偷排 高市計算不當利得一億多

2013年12月16日
摘錄自2013年12月16日中廣新聞網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日月光廢水污染,高雄市環保局追討不當利得,計算出不當利得一共是1億500多萬元。至於影響層面更大的「停工處分」,環保局態度不變,並表明希望日月光盡快完成意見陳述,走完法定程序,102年12月19日停工。

追討日月光不當利得,高雄市環保局比對日月光歷年申報的污水排放量,換算出污泥量,環保局認定從96年1月到102年9月,短少的污泥量有4106噸,換算未處理廢水的費用和未處理污泥的費用,總共要罰日月光K7廠不當利得是1億515萬9百元。

高雄市環保局長陳金德表示,對日月光這樣的大廠而言,罰款或追繳不當利得都還太輕,陳金德表示正在跟律師研究,希望要求日月光負起對土地、河川污染的復原責任。

上億罰款對於日月光的影響不及「停工處分」嚴重,高市環保局已經勒令日月光停工,依法日月光有10天意見陳述時間,期限是12月19日。高市環保局要求停工的態度堅定,環保局長陳金德說,日月光污染情節重大,希望盡快把陳述意見書送到環保局,完成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