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定古蹟淡水崎仔頂施家古厝(榮記大厝)是保留自前清時代之院落建築。2012年施家古厝修復工程預算突遭凍結,修繕工程停工至今。放任被拆得七零八落的古厝,在毫無防護的情況下,經過一年的風吹雨打。不忍古蹟受摧殘,淡水文史團體12月23日前往新北地檢署控告新北市長朱立倫和議長陳幸進毀損古蹟。
地方文史團體認為,從樂生、新店十四張、碧潭吊橋、新莊老街、淡水小白宮,到淡水施家古厝和土城普安堂,都是新北市府追求地產利益的代價。犧牲古蹟,破壞市民生活環境,追求少數人的暴利。而施家古厝的例子,更令地方文史團體懷疑,市府與議會聯手規避文資法,以整修之名行拆毀之實。(附件:議會紀錄)
根據自由時報23日報導,文化局主任秘書李玟強調,各界對修復案意見分歧,市府對古蹟文化持保護立場,未來會持續和議會及地方溝通,爭取預算通過。
淡水居民王鐘銘質疑,施家古厝位於都市計畫6號道路上,市府為開發假裝讓古蹟自然而然損壞,規避毀損文化資產的責任。市議員蔡錦賢認為,6號道路工程完工後能串連清水祖師廟、淡水龍山寺及福佑宮等廟宇,帶動地方繁榮。市府應審慎評估古蹟保存的必要性,異地重建或許是解套方法。
李玟說明,目前已經完成現地清理及調查工作,並搭棚架支撐、保護古蹟安全,未來第1期工程經費2530萬元預算如果通過,除修復古厝外,將一併整修步道,營造整體景觀。
動議人:呂議員子昌
附 議 人:陳議員永福等4人
案由:請市政府將淡水區六號道路上(施家古厝古蹟),停止整修重建,若有必要保存,請市政府比照臺北市林安泰古厝遷移至淡水區砲臺公園或適當地點,以避免浪費公帑,以利都市發展及解決淡水交通。
說明:
一、新北市淡水區都市計畫六號道路,用地已經辦理徵收,地上物已補償,近被市政府認定市定古蹟,其實此類房屋在其他地方太多無法計其數,導致目前道路無法貫通影響交通安全及都市發展,兩側基地地主無法重建房屋影響人民權益。
二、市政府編列數千萬元準備整修該古厝,名為整修實為拆除重建,即使重建也不必如此浪費,根本是浪費公帑,因此建請市政府遷移,以避免浪費公帑以利都市發展及解決淡水交通。
辦法:請市政府遷移解決。
大會議決:照案通過送市府研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