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13日
GMO面面觀2012年5月13日報導
孟山都在巴西販賣基改大豆,收取了種子費用。當農民播種栽培,採收了種子,部分留種於下一季再種時,還是需要繳交權利金給孟山都。Passo Fundo, Santiago and Sertão等地的農協於2009年向法院提集團訴訟,認為根據巴西的品種權法,農民購買種子,其後的留種自用,或者在公共政策下的給予、交換種子,應屬於合法,不需向公司再繳權利金。四月初Rio Grande do Sul州的法院初判孟山都需停止收取權利金,而且需要償還2003/2004以來該公司溢收的權利金(約6億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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