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污染業者應付賠償之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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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改污染業者應付賠償之責

2012年11月24日
GMO面面觀2012年11月24日報導

美國農部指派一委員會作出「基改、有機與一般作物可以共存」的報告,建議農部針對基改污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研究,而種植基改品種時應與鄰農達成共存協議。報告中更建議生產有機與一般作物的農民可以自行投保,以便基改污染產生時可以獲得理賠。對此報告,有機農民與倡議食品安全的團體齊聲譴責,他們一致認為政府應該立法要求污染者付費,而不是由有機農民自己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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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載自GMO面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