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1160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去年底結束,行政院另提6年6百億的「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去年11月27日立法院經濟委員初審通過以「特別預算」編列,但保留最重要的第5條「預算總額6百億」、第16條「執行年限到108年12月31日止」交朝野協商。
今(9日)立法院協商結束,但這兩點還是沒有定案,決議交立法院長王金平決定,預料如果沒有意外的話近日就會三讀通過。經濟部水利署署長楊偉甫表示,所有工作計畫都已完成,一旦立法院三讀,立即可開始啟動,6年分3期執行,每期2年。
9日協商主要針對總預算、以及各部會分配比例。行政院提出的版本是6年6百億,但國民黨立委翁重鈞、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案加到1千億,也有委員提案增到8百億。但經濟部次長杜紫軍、楊偉甫在會中再度強調,國家財政困難,而且如編超過六百億也無法執行,希望不要再提高。但多位立委還是要求預算應再加碼。
今天另外討論的主題是,經濟部水利署、農委會、內政部三個單位如何分配這筆預算。原本立法院的提案是經濟部70%、農委會25%、內政部5%。但這部分的討論也沒有結果。以上兩項在會中都沒有定案,決議交王金平決定。
楊偉甫認為,不同類型的縣市需要整治的方向不一樣,如果是五都,下水道整治還是有必要。他的腹案是經濟部最多可接受再加50億,而這50億就直接加給內政部(如下表)。他表示,經過初步與立委們私下詢問,多數委員表示應可以接受這個方案。
部會 | 主要負責工作 |
分配 比例 |
原預算 (億) |
腹案預 算(億) |
經濟部 水利署 |
河川、排水、海堤 | 70% | 420 | 420 |
農委會 |
農田排水 水土保持 |
25% | 150 | 150 |
內政部 | 雨水下水道 | 5% | 30 | 30+50 |
總 額 | 600 | 650 |
不過,在經過8年1160億治水特別預算後,是否還需再編6年6百億預算,而且還以特別預算編列,一直被質疑可能淪為選舉綁樁的工具。立法委員應為人民把關預算,如果還有立委要求追加預算到8百億、甚至1千億,民間絕對不會接受如此漫天喊價。同時要求行政院應公開未來所有執行成效、預算使用方式供人民監督。
※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環境報導」 http://shuchuan7.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