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大公司告無辜農民侵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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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改大公司告無辜農民侵權

2013年03月31日
GMO面面觀2013年3月31日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上個月舉行大鯨魚(孟山都)對小蝦米 (75歲老農Vernon Hugh Bowman;種242公頃在美國算是小農) 種子侵權訴訟案的聽證會,可能在6月判決。美國早期是用品種權來保護種子公司的發明;但品種權主要是用來禁止其他種子公司「copy」受保護的品種,對於受權利保護的品種,農民仍然可以留種自用,這就叫做農民免責。不過美國最高法院在2001年判決植物品種可以接受專利保護。這條路一開之後,種子公司就轉而申請專利保護,因為受專利保護的品種,農民是沒有免責權的,不可以再對受專利保護的品種留種自用。有趣的是,該法官Clarence Thomas在1970年代是孟山都的律師。孟山都天天燒錢,每天要花260萬美金,因此孟山都也花了1000萬美元,雇用了75個人,包括律師,來調查農民是否違法留種。

Bowman在2007年之前都買孟山都的基改黃豆種子,也都依法沒有留種自用。不過他同時也向附近穀倉買黃豆來在第二季播種;通常這季的產量較低,因此購買混合好幾個品種的飼用種子來種較為便宜。由於基改黃豆的佔有率極高,因此穀倉妹的黃豆當然會混雜有基改種子。對這類的混雜種子,Bowman就會留種自用,不過留到第三代,2007年時被孟山都偵測到種子含基改成份,因此就告上法庭。地方法院、上訴法庭都判Bowman侵權成立,而最高法院的聽證會也對孟山度較客氣,對Bowman較嚴苛。因此美國農民還是得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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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載自GMO面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