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16日
摘錄自2014年1月15日中央社台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南環保局聯合檢警稽查台南市15家電鍍業等工廠,其中10家違規,依法最高可開罰新台幣100萬元。
10家違法業者中,2家電鍍廠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許可內容進行記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罰款。1家電鍍廠及1家印染廠,分別因現場設施與排放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及作業廢水繞流排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最高可處60萬元罰款。
其他6家工廠因廢棄物儲存標示不明、廢棄物未依規定申報、申報缺漏及未提送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等,最高可處30萬元罰款。其中永康區一家電鍍廠因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及廢棄物清理法,兩案併罰最高可處66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