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法修法 許忠信籲重視營業秘密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食管法修法 許忠信籲重視營業秘密

2014年01月28日
摘錄自2014年1月27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法委員許忠信1月27日表示,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應保障食品業者營業秘密,且不強制揭露國際食品製造商。

許忠信27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很多國內、外食品添加物不被證實有害健康,若涉及祖傳秘方,可說是食品製造業者的營業秘密。如果政府強制規定這些添加物都要登記揭露,恐怕容易造成營業祕密外洩。

他說,修法不應強迫業者揭露營業秘密,應設計機密審核機制,保障業者秘密不外洩,也確定食品安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出席記者會表示,非常同意許忠信的建議,將揭露製造商的條文改為「製造商、包裝商、進口商『或』出口商」,保障三方獲利。

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談判代表蕭振寰說,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規定,當會員國在草擬技術性貿易規範時,為防止引起不必要的貿易障礙,應給其他WTO會員國60天提出書面意見,納為修法參考,才能兼顧各國、本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