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油田污染地下水 環保局開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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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吉林油田污染地下水 環保局開罰

2014年02月14日
摘錄自2014年2月13日人民網吉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12日,中國環境保護部公布了去年第四季度29起重點環境案件處理情況。

群眾反應,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鬆原採氣廠採油污水未經處理直排水坑,廢水廢油隨處傾倒在路邊,污染土地和地下水。

吉林省鬆原市前郭縣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企業處以50萬元罰款,並責令其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責令該企業對環境污染進行生態修復;同時將案件移送前郭縣公安局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坑內油土已分兩次轉移至危廢處理站,含油污水轉至臨時貯存點909立方米、抽至聯合站處理回注400立方米。地下水修復方案已由吉林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提出,土壤生態修整方案正由吉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編制,處置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