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若硬放燃料棒 賴清德︰帶頭違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核四若硬放燃料棒 賴清德︰帶頭違法

2014年03月10日
摘錄自2014年3月10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廢核」全國行動沸騰,台南市長賴清德說,「非核家園」已納入《環境基本法》,如果馬政府硬要放入核四燃料棒,等於是政府帶頭違法。

賴清德指出,《環境基本法》第23條明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政府決心推動非核家園,不僅落實法令、與國際接軌,台灣也會成為一個令人尊敬與肯定的國家。

賴清德說,馬政府若硬要放進核四燃料棒,等於宣告非核家園理想破滅,帶頭違法;操作公投技術門檻來達到核四續建的做法,也非常不妥。

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回應表示,《環境基本法》第23條是「逐步」達成非核家園,非核家園也是政府現今政策,應無違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