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汙累犯 高市令停工追究利得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排汙累犯 高市令停工追究利得

2014年03月27日
摘錄自2014年3月26日中央社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局25日稽查阿公店溪畔位在岡山區電鍍業者長順源企業公司,當場查獲業者透過未經許可的管線利用遙控式沉水馬達,直接將未經處理的原液廢水抽取至雨水放流口排放,環保局依水污染防治法,處高罰鍰60萬元並勒令停工。

環保局表示,長順源在民國101年已有2次放流水超標紀錄,重金屬「鋅」分別為6.08mg/L及8.80mg/L(標準限值5.0mg/L),合計裁罰22萬元,這次水樣檢驗中,如檢驗出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說,半年來已陸續稽查停工10餘家事業單位,籲業者改善廢水處理設備並妥善操作處理設施,避免汙染河川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