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6日
摘錄自2014年4月15日中央社雲林縣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雲林縣政府開全台首例,今年10月起至隔年3月東北季風盛行期,限制工廠生煤、石油焦及燃料油等含硫量不得高於0.5%,違者將勒令減少兩成產能,4月底進行含硫燃料管制自治條例公聽會,未來將對高硫量燃料全年管制,14日在縣府舉辦首場說明會。
首當其衝的台塑六輕工業區管理處、台塑石化、麥寮汽電共生及福懋興業等公司代表表示,實施時間過於緊迫,燃料採購換約因應不及,行政程序有待修正,希望暫緩、延到2至3年後實施,並質疑縣府作法不合法、不合理,窒礙難行。
縣府環保局葉德惠指出,雲林是細懸浮微粒(PM2.5)影響嚴重地區,燃料燃燒排放汙染物是主要空氣汙染來源,環保局擬於每年10月至隔年3月,限制工廠燃料含硫份,透過汙染減量以改善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