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02日
摘錄自2014年5月1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1日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草案,增訂為防範經家禽傳染重大人畜共通的動物傳染病,得禁止在公告零售市場販售。
為預防動物傳染病的傳播,草案增訂動物運輸業者應實施運輸車輛與裝載箱籠的清洗、消毒措施;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的裝載容器或包材。
為防患未然,草案增訂中央主管機關為防範經由雞、鴨、鵝、火雞等家禽傳染、蔓延重大人畜共通的動物傳染病,得禁止在公告零售市場展示、陳列及販售。
有關撲殺補償的規定,草案明確規定違反疫情通報及不依動物防疫人員指導者,不予補償。行政院會通過修正草案後,將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