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汙美環署勝訴 美東千座電廠須限排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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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空汙美環署勝訴 美東千座電廠須限排

2014年05月02日
本報2014年5月2日綜合外電報導,姜唯編譯;蔡麗伶審校

29日美國最高法院肯定美國環保署(EPA)為解決燃煤電廠排放空氣汙染物,影響下風處各州空氣品質的努力,宣布歐巴馬政府勝訴,約1000座電廠必須依照EPA規則採取新的汙染控制措施,限制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

美國最高法院29日肯定歐巴馬政府減少電廠污染的作法,判之勝訴。(圖:ribarnica)

最高法院以6票贊成2票反對,通過歐巴馬政府的2011年空汙管制規則。該規則要求東部28州減少電廠排放的煙霧和煙灰,因為這些煙霧和煙灰會隨風飄,影響下風處各州空氣品質。

美國環保署為改善空氣品質和各方角力多年,總算獲得重大勝利,這也是康乃迪克州等下風處各州的勝利。在康乃迪克州,93%的空氣汙染來自州外。

此規則於2011年首次實施時,環保署曾說明電廠排放的煙霧和煙灰每年造成34,000件早夭,引發400,000次氣喘發作。

儘管環境保護發展多年,美國空氣汙染問題仍然日益嚴重。環保署過去20年3度嘗試解決跨州空氣汙染問題,國會也研商此議題不下數十次。大法官Ginsburg也認同建立空汙監管制度的複雜與困難。

主要電廠提起訴訟反對環保署的管制規則。環保署的規則為每個位於上風處的州訂定每年汙染排放上限。反對州則希望自行規劃自己的汙染排放上限。不過最高法院反對,認為這麼做會造成「過度監管高昂花費」。

但反對的大法官Scalia表示,環保署的規則是對潔淨空氣法「不民主」詮釋,「此舉讓行政權力成長難以控制,不符合民治的精神。」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