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乾式貯存核廢料 再引爭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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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廠乾式貯存核廢料 再引爭議

2014年05月29日
摘錄自2014年5月28日公共電視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爭議不斷,鹽寮反核自救會、提出美國官方的資料指出,同型的乾式貯存安全保證年限只有20年,原子能委員會卻允許使用40年,批評「騙很大」,但原能會澄清,民間團體誤解了。

核一廠用過的高階核廢料,最後都要從燃料池中取出,改做乾式貯存,暫放在核電廠內,不過鹽寮反核自救會指出,當年還在當清大教授的原能會主委蔡春鴻,主持的研究計畫報告中,指出美國核能管制會NRC只認可至少20年的安全壽命,但是原能會卻宣稱可用40年,實在騙很大。

不過原子能委員會解釋,美國NRC核准的乾貯設施,使用執照的有效年限,一開始是20年沒錯,但是可以再申請換照,延長使用40年。原能會強調,國內的安全管制不會比美國寬鬆,目前來看使用40年的年限也比美國短。不過核一廠目前比較棘手的是,向新北市政府的水保申請無法通過,原能會指出,如果不解決,到2016年中,核一廠恐怕完全無法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