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

  • 林淑芬:產業用料的管理出了什麼問題?

    林淑芬:產業用料的管理出了什麼問題?

    產業用料就是事業廢棄物,產業用料的管理問題不只廢紙跟廢塑膠廢塑膠、廢紙這類進口廢棄物,在法制系統上被稱為「產業用料」,事實上,就是事業廢棄物。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明訂,「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其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者,並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因此,產業用料用意為簡化通關程序,以利產業運用。產業用料項目的調整,通常是經濟部依產業要求,向環保署提出種類增刪。在環保署公告的「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中,共有15大項,包含廢木材、廢塑膠、廢紙、廢銅、廢單一金屬等等。這些產業用料的進口,毋須申請核發許可文件,沒有數量限制,也毋須進到事業廢棄物追蹤流向管理中,進行追蹤流向的申報或調查。環保署公告15大項的產業用料項目,對應到財政部的CCC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