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啟綠電新時代 未來電業需要的三項修法
綠電發展契機:電業修法政府努力推動的電業法修法已確立了電業自由化的方向,將原本台電所掌握的發、售電的權力下放給民間業者。由於此舉開放市場供民間業者加入競爭,再生能源確實也因而受惠,故有自由一說。不過,電業原本就是特許行業,政府既然特別允許,也會特別管制,不可能完全自由。因此「圖利財團」的疑慮不會是阻擋開放市場的理由。理想上,政府對能源的控管是出於保護國民用電的人權,也為了國家安全。儘管電業法修法難以一步到位,自由化仍然是為台灣再生能源解套的正道。非核家園就在眼前 綠電成長夠快嗎?考慮到2025非核家園的願景,綠能需在短短十年內蓬勃發展。在綠電機制萌芽時,政府要保證優先購買綠電;當綠電量夠龐大時,政府則需擘畫電力交易市場來批發電力;同時,也要確保人民想要購買綠電時,就能買到純正的綠電。2025年,台灣預計將有20%的發電量來自再生能源;歐盟則期望能在2030年前達成再生能源占總發電量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