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蓉

  • 從坎昆協商談台灣與氣候變遷的衝擊

    從坎昆協商談台灣與氣候變遷的衝擊

    2010年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在墨西哥坎昆舉辦,徐光蓉參與開會,她認為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也不會因此免於氣候變遷的衝擊,氣候變遷不僅止是個環境議題,早已經是國家長遠發展的關鍵。坎昆坐落於墨西哥灣南由猶加敦半島尖端,在人類演進過程中占據非常關鍵的位置。巨大的恐龍曾是地球生物的主宰,6700萬年前一個來自外太空的巨大隕石在此處撞擊地球,衝撞產生的大量塵霾遮蔽太陽,突發的氣候改變導致70%以上生物飢寒而死,人的祖先能及時適應這麼急遽的改變得以延續,成為地球的主宰生物;人類之所以有今天,其實是拜過去自然氣候變遷所賜。今天,人類應該認真思考:是否會被自己創造的氣候改變所毀滅?人類會被氣候改變毀滅?1992年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成立,目的在穩定大氣中溫室效應氣體,如二氧化碳、甲烷等濃度,期望能避免「危險的」的人為活動改變氣候。2007年政府間氣候變遷研究小組(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指出:全球增溫在1

  • 口水「環保救國」

    口水「環保救國」

    上月,馬總統於就職兩週年特別提出創新強國、文化興國、環保救國、憲政固國、福利安國與和平護國等「六國論」以打造「黃金十年」。「環保救國」和不時複誦的「節能減碳」,能否將臺灣導向嶄新的未來?2010年總統文告中「2025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拉回到2000年水準...」,提出未來減量目標是馬政府很自豪的事。其實,這減量目標比1998年第一次全國能源會議結論 ──「二氧化碳排放應於2020年回到2000年排放水準」還要寬鬆;值得驕傲?年初文告還特別提:2008年台灣CO2排放較2007年減少4.4%,能源使用效率亦提升3.6%等,為施政成果。國際能源總署(IEA)出版之2009年「世界能源展望」:因全球持續性經濟衰退,能源消耗大幅下降,導致2008年全球總CO2排放較2007年減少約20億公噸,減幅約6-7%;同期臺灣約4%的減量明顯低於世界平均;臺灣2008年減量應該主要歸於國際因素,馬政府不僅

  • 都是別人錯

    都是別人錯

    媒體報導國光石化開發單位抱怨環境影響評估過程延宕時日,委員與民眾要求太多,為此拜會蕭副總統,希望解決此問題。從開發單位的角度來看,所有「耽誤」開發行為進行當然都是障礙。但大家都知道,開發業者所關心的是自己的財富能否增加,往往和多數人或國家的利益有衝突。此項開發案正是如此。批評環境影響評估「延宕時日,要求太多」乃部分開發業者的一貫伎倆。根據過去環境影響評估經驗,委員從收到環評書件到開會時間不超過十日,95%以上時間是開發單位自己用於書件準備;開發規模大,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自然深遠,該問的是環評會議中所提問題是否合理?為何數年來,開發單位一直無法解決這些疑慮?問題其實在於開發單位所製作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對環境影響避重就輕,企圖以不確實資料矇混過關;部分委員與關心的民眾因此一再提出質疑,開發單位不願面對或無意願提出確實可能影響,於是開始訴諸政治、媒體影響力卸責。根據經濟部資料,台灣在2008年

  • 2009年,是關鍵時刻,或是愚蠢年代?

    2009年,是關鍵時刻,或是愚蠢年代?

    每當閱讀歷史,不由想像:處在轉捩點的人們,知道他們的處境嗎?如果有能力改變,結果是否會不同?假如我們活在當時,我們能否正確因應?或許,我們在事後懊惱不已:當時應該如何、如何… 2009年,很可能就是這樣讓我們事後想起來懊惱的時代。 新氣候協定 年底將出爐 2年前,在峇里島舉行的第12次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中,設定在今年年底丹麥舉行的大會裏,將明確決定2012年之後,全球應該如何因應日漸加速的氣候後變遷問題。要討論的議題十分廣泛,包括像:工業國家具體的近程減量目標?目前施行京都議定書容許的彈性機制應否延續?是可以改善或是應該廢除?開發中國家是否該分攤部分責任?先進國家是否應該協助開發中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衝擊?適應基金要多少才算充分? 對於現行彈性機制,應否增列尚未成熟的碳的捕捉與封存?核能是否依舊排除於彈性機制外?能否考慮部門的清潔發展機制或部門減量?國家型減量行動(NAMA)是否可計入等。而

  • 環境破產了 誰還能救援

    環境破產了 誰還能救援

    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正在波蘭舉行第14次會員大會,討論如何有效控制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避免人類無法承受的氣候改變。10多年前京都議定書簽訂時,不少人懷疑以CO2為主的溫室效應氣體減量的必要,許多被要求減量的國家認為要求2012年前將國家總排放減至比1990年少5.2%,太多! 但近年許多新的研究顯示,人的活動是導致地球增溫、海水上升等現象的主因。2007年跨政府間氣候變遷研究小組評估建議:如果人類希望未來的氣候在可接受程度,全球總CO2排放必須在10、20年內達最高,之後持續下降;工業國家至少應該在2020年前將溫室效應氣體排放控制比1990年排放少25%至40%,2050年前下降80%;開發中國家也應該比「常態」減少10%至30%! 台灣CO2排放世界第20 10多年後的今天,認知氣候變遷的嚴重與急迫,沒有爭議80%減量是否「過多」,爭議在:誰該先減量,減多少;僅2050年目標可能不夠,同時

  • 行政院不願面對的真相——6位環評委員的聯合聲明

    行政院不願面對的真相——6位環評委員的聯合聲明

    近一年來,行政院視環評委員為投資障礙、絆腳石,在政商密切合作之下,加以財經報紙傳遞片面資訊,環評委員頓時成為眾矢之的。近日更於行政院財經小組中,直指目前的環評審議令其「無法忍受」,給予環保署空前壓力,赤裸裸介入環評審議,為大財團排除開發障礙,要求簡化環評程序、限縮委員審議範疇,快速通過環評。同時,更進一步宣稱雲林離島工業區早在1995年已通過二階環評,因此台塑大煉鋼廠、國光石化可免實施環評,本次送審僅是「以昭公信」,依經建部門的邏輯,如果環評會願意配合、妥協成為開發案之背書工具,則言必尊重其專業;反之,委員如果堅持依法審議、嚴格把關,則成經濟發展罪人,大呼意識形態凌駕專業。對於這項擺明了把環評會當成開發案的橡皮圖章的行政干預,我們認為已損及環評制度僅存的一點社會信賴,對於制度的傷害遠勝於對委員形象的負面影響。為了讓社會能進一步了解我們的堅持和審議的考量,乃針對較關鍵的「二氧化碳」、「水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