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魯彬

  • 我們需要做些什麼:寫在《卯上台塑的女人》中文版出版之前

    我們需要做些什麼:寫在《卯上台塑的女人》中文版出版之前

    《卯上台塑的女人》講述的是美國一名女子挺身對抗政府所包庇的石化產業,努力捍衛家園的真實故事。參與摧毀她家園生態的官商團隊中,儼然出現咱們的經營之神王永慶和台塑集團!很高興能邀請本書中文版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熱情支持,提供本書精華篇章予以轉載,未來2個月中,咱們天天書齋,時時思考,同樣的事發生在台灣,我們可以為自己的家園做些什麼!一而再的,我每天問自己同一個問題:人們為何如此?為何這些富有、受過教育、具有學識、有社會地位、握有權力、本意善良,甚至具有其他當代社會認同的「正面精神」的人們,能夠容許甚至促進經濟、社會與自然環境被蹧蹋到這個致命的地步?對此,我們經常得到的答案是「人性本如此」、「因為貪婪」、「台灣人就是這樣,沒辦法」之類的回答。不過我想答案應該很單純:因為一般民眾缺乏足夠的資訊,以及如何處理這些資訊以成為我們採取行動的基礎。我認為首先應提供正確的資訊,告訴人們現在環境狀況糟到甚麼程度,

  • 土地應該受到愛與尊敬

    土地應該受到愛與尊敬

    李奧帕德(Aldo Leopold)的經典著作《沙郡年記》,所傳達的理念及其提供給讀者親近自然與文化的指引,為西方20世紀大地倫理理念的里程碑,也曾為我創設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的重要靈感。《沙郡年記》將生命社區(biotic community)的範疇擴大,涵納土壤、水、植物、動物,或可統稱其為「大地」。作者以生態倫理為道德考量的準繩:「判斷某件事務的對錯時,只需要了解其對於生命社區的整體性、穩定性及優美性的影響;正面為對,負面則錯」。人類應盡可能保存生命形態的歧異度,因為生態系統極度複雜,即使是生態學家,也無能完全掌握它的運作。在參與大自然相關活動時,必須抱持謙卑和自制的態度;地球雖擁有自我調節的能力,但劇烈的干擾會釀成災難。

  • 成人硬要穿童褲 合理嗎?

    成人硬要穿童褲 合理嗎?

    王瑞堂先生於7月4日的經濟日報中指出,要求六輕節制用水好比「硬要成人穿童褲」般的不合理。事實上,客觀檢視六輕從一開始、以至於二期、三期、四期的擴建,歷次環保審查結論再三提醒它供水的有限性。這不單是環保署單方面揭示的條件,更是包括台塑、南亞、台化在內的14家開發單位負責人共同簽章確認,表明若有違反將依規定接受處分。六輕用水並非「不與人爭」,水源有限,獨厚六輕當然會排擠農業和其他投資的調度。農委會統計年報資料顯示,雲林農田水利會灌區內的農地有六成以上面臨休耕,水利會不好好規劃灌溉水源,反而要將水提供六輕調用;原先在溪流中的水源被大量的攔截到水庫裡,導致大地沒有辦法接受充分的涵養,農地大量休耕閒置,這些都是沙塵暴的成因。農民被迫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威脅高鐵乘車安全。種種氣候與環境的異象頻生,難道不足令主事者省思?

  • 行政院不願面對的真相——6位環評委員的聯合聲明

    行政院不願面對的真相——6位環評委員的聯合聲明

    近一年來,行政院視環評委員為投資障礙、絆腳石,在政商密切合作之下,加以財經報紙傳遞片面資訊,環評委員頓時成為眾矢之的。近日更於行政院財經小組中,直指目前的環評審議令其「無法忍受」,給予環保署空前壓力,赤裸裸介入環評審議,為大財團排除開發障礙,要求簡化環評程序、限縮委員審議範疇,快速通過環評。同時,更進一步宣稱雲林離島工業區早在1995年已通過二階環評,因此台塑大煉鋼廠、國光石化可免實施環評,本次送審僅是「以昭公信」,依經建部門的邏輯,如果環評會願意配合、妥協成為開發案之背書工具,則言必尊重其專業;反之,委員如果堅持依法審議、嚴格把關,則成經濟發展罪人,大呼意識形態凌駕專業。對於這項擺明了把環評會當成開發案的橡皮圖章的行政干預,我們認為已損及環評制度僅存的一點社會信賴,對於制度的傷害遠勝於對委員形象的負面影響。為了讓社會能進一步了解我們的堅持和審議的考量,乃針對較關鍵的「二氧化碳」、「水資源

  • 誰為環評委員寒冬送暖

    誰為環評委員寒冬送暖

    行政院護航的環評案件總是成為媒體鎂光燈所聚焦,只要是沒有通過,或是還要再審,環評委員總免不了被扣上「阻礙經濟發展」、「不夠專業專」、「刻意找麻煩」或是「故意拖延審查時間」的帽子。實際狀況如何?筆者不妨和大家分享實際參與環保審查的經驗。 坦白說,環評委員之準備,確實有不足之可能,其主要原因為:一、環評委員為無給職,只有開會之車馬費,各委員本身有自已的份內的工作要做,只能利用零星的時間審理開發單位花費數百萬、上仟萬元的經費聘請專職顧問公司所準備之資料。二、環保署每次給開發單位準備的時間,長達一至三個月,而環評委員收到開發單位提出之資料,大都只有一周的時間準備,而二、三天也是常見,雖向環保署抗議多次,也是未見改善。三、官派委員達三分之一,但幾乎未見出席審查,只有在政府重大政策時出席投票,而其他委員就必須承擔全部之審查工作。 試問,在這樣不平等對待「環評委員」的制度及環境下,如有準備不足,問題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