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視電磁輻射公害 嚴謹立法為當務之急
數十年來,國際科學研究確認人體是一種生物電子系統(Bioelectrical systems),人類的腦及心臟都藉由內部的生物電子信號規範,因此環境中的人造電磁輻射與人體基本生物程序間的反應,就有可能干擾生物訊息的傳遞,進而引起不舒適甚或疾病。依據愈來愈多的科學研究指出,電磁輻射與可能危害健康的關連性日趨增加,故人們益發警覺,電磁輻射設施可能對人類及各種生物帶來危害。根據瑞士非游離輻射辦法說明(Ordinance relating to Protection from Non-Ionizing Radiation, ONIR)指出,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Non-Ionizing Radiation Protection, ICNIRP)針對源自於電力設施、家用電器的極低頻電磁場,設下1千mG限制值,可以避免肌肉、心肌產生不必要的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