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5日
摘錄自2014年6月24日中國時報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新北市城鄉局檢討淡水、八里山坡地建築高度,增加「最大水平投影面積對角線不得大於50公尺規定」,面河的巨大建物量體,必須一拆為二,避免建物過寬遮擋河面,也能避免高度遮蔽山系天際線等問題。
新北市城鄉局前年起針對水岸、山坡地等住宅,推動各項新措施。面河建物因越蓋越寬,猶如河岸「路霸」,不僅影響景觀,也擋住「風」的流通,擬定「風廊環境管制」計畫,要求河岸建物只能增高,不能變胖。
因此,城鄉局增設「最大水平投影面積對角線不得大於50公尺規定」,限制俯瞰對角線的高度,將長方柱體的建物強制拆成2棟大樓,固然會提高建商成本,但對於風向、透光、河景等環境營造,均有正面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