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5日
摘錄自2014年8月14日自由時報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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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於8月5日啟用、耗資3千5百萬元的航空城願景館,竟是只能使用3年的臨時建築,多位縣議員昨天(13日)批評縣府浪費公帑;縣府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民表示,因為是環保用地,依規定只能興建臨時建築,目前正變更為機關用地,等地目變更後就會興建永久性建築。
吳啟民解釋說,興建航空城願景館是介紹桃園航空城重大建設,興建時只找到高鐵特定區環保用地,位於捷運A17站旁,交通便利,但這處土地原本是規劃垃圾場、污水廠的環保用地,要興建場館只能依照「桃園縣搭建臨時建築物管理要點」辦理臨時建築許可。
吳啟民說,這處環保用地佔地約4公頃,未來會以高鐵特定區開發盈餘來抵扣,縣府不用花錢。
對此,議員們批評本末倒置且便宜行事,表示願景館在5月5日動工,縣府在7月才宣布願景館是地方重大建設,建館在前,變更地目在後,根本是先斬後奏、帶頭違法,應該等機關用地變更完成並取得土地後,才能興建願景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