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屏東林管處違反程序法 天上宮強佔遭拆後求償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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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屏東林管處違反程序法 天上宮強佔遭拆後求償

2015年02月03日
本報2015年2月3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整理報導

到底什麼事,讓大學學測日,屏東林管處前仍聚集抗議民眾,且不顧短短100公尺外就有屏東大學考區,汽笛和喇叭聲齊鳴?

原來是屏東林管處去(2014)年12月29日強制拆除高雄市旗山區天上宮主殿,並於1月6日拆除完畢,信眾卻認為林管處未依規定通知廟方人員到場搬移銅鐘、大鼓、紅檜扁額等動產,導致該廟損失200多萬元。因此昨(2日)動員雲林同鄉會及上百位信眾於屏東林管處前抗議。

天上宮至林管處陳情抗議。(圖片來源:屏東林管處)

抗議聲浪影響考場,屏東大學總務長陳永森也出面協調,抗議民眾雖稍加自制,但群情仍十分激憤。

屏東林管處表示,天上宮廟方違法占用國有林地,該主殿早於1995年即經法院判決宣告沒收,已為國家所有。高雄地檢署去年12月29日出動警力拆廟,並未遭受廟方及信徒強力阻擾。拆除過程和平理性,未料事隔1個多月,廟方卻抨擊檢方及林務局拆除作業違反行政程序,要求仿效苗栗張藥房原地重建,並求償215萬元。

天上宮主委鄭自忠認為,林管處會同警方動用大型機具,強力拆除天上宮,完全沒讓廟方有搬運廟產的時間

對此,屏東林管處表示,林管處是為維護公產權益依法強制執行,拆除期間多次通知廟方搬離動産、神像及貴重物,但廟方仍不搬離;拆除當日林管處也將主殿內動産盡力妥慎搬出保全完整,請廟方派員點收領回及與警方製作無財産損失筆錄。

屏東林管處認為,林管處為減少廟方不必要之損害,已盡告知責任,亦妥善處置所屬物品,並無故意或過失情形。

天上宮隱身旗尾山,早期僅搭建工寮奉祀,1977年擴建為現在的規模。多年來民眾檢舉不斷,1995年遭法院判決沒收,隔年林務局強制拆除部分廟宇主體,廟方原曾配合自行拆除,事後又反悔,甚至越蓋越大間,林務局因此再度尋求司法途徑解決法院裁定天上宮旁1599平方公尺的工寮與大殿前方空地屬違建依法必須拆除

目前收回林地已初步進行地表保護作業,並已備妥適合當地生長的大葉桃花心木、印度紫檀、光臘樹及櫸木等1000株樹,以生態造林方式立即進行復育造林,發揮森林國土保安的公益功能。對於信眾抗議,屏東林管處表示,已受理廟方申請書,將依程序辦理,並將結果函復申請人。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