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擬修產創 投資污染防治設備抵稅

經部擬修產創 投資污染防治設備抵稅

因應高屏總量管制實施在即,經濟部有意修正產創條例,鼓勵企業投資污染防治設備,即投資一定比例金額,可抵減當年營利事業所得。
環保署近期將實施高屏地區空氣污染物總量管制計畫,擬將總量管制第一期程3年內將指定削減量由零加嚴為5%,且指的是每一種污染物以基準年比較各削減5%,並非總污染物削減5%,而排放量認可年基準修正為以實施前7年任選1年排放量為依據。
經濟部工業局主任秘書游振偉表示,過去已持續輔導企業進行汙染防治,協助其工廠進行改善,但實際改善經費仍需業者負擔,工業局僅提供技術及諮詢。
儘管財政部對此抱持著反對態度,但考量投資污染防治設備對造成中小企業一定負擔,游振偉表示,目前仍持續討論,並研擬相關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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