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04日
摘錄自2015年6月3日中央社台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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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議會3日舉辦「農舍興建」座談,農會幹部、民意代表均反對行政院的相關修正辦法;不過,農民則大罵「種房比種稻好賺」。
行政院暫緩「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法,台東縣議會3日下午召開「農舍興建之探討」民意論壇,農會代表、民意代表、土地仲介業者踴躍參加,會場爆滿。
農委會原本6月底前要完成「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未來只有投保農保的農民、投保健保第三類畜牧漁業業者,或實際從事農業經營者,才算「真」農民,才有資格買、蓋農舍。
參加座談人員一面倒反彈,台東地區農會理事長吳景槐、議員林東滿指出,民國89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放寬農地自由買賣,且規定農地面積必須在2分半以上、只能在10%農地蓋農舍,其他90%要農業用途,只要管好那90%土地就好。
台東縣農會總幹事戴振東、台東地區農會總幹事李建通等多位總幹事憂心,具農保資格者才能買賣農地,將影響後續的農業資金流通,不利農業發展,只要現行法規嚴格把關就好。